果真是苹果的功劳吗 牛顿力学与经典物理(二)
文章出处:物理资源 发布时间:2005-04-05
另一个启发来自笛卡儿的研究。早在1644年,笛卡儿在他的《哲学原理》一书中,就提出了“运动不灭原理”。他指出:“物质的运动有个固定量,这个量从来是既不增加,也不减少的,虽然在物质的某些部分中,有时会有所增减。就是这个缘故,当一部分物质,以二倍于另一部分物质的速度运动,而这另一部分物质,是前一部分物质的二倍时,我们应该认为,这两部分物质具有等量的运动,并且认为,每当一部分的运动减少时,另一部分的运动,就相应的增加。”这段话相当拗口,援引原文的译文,无非是让读者一睹先哲的当初表述。事实上,多读上几遍,即可看出这里讲的物质是“质量”的意思,而运动是“速度”的意思,全文表述的是动量(m×v)和动量守恒。
在前人这些发现的基础之上,牛顿开始了自己的工作。首先他从伽里略自由下落物体运动的这种特殊运动出发,提出“重力”的存在,并指出重力是“中心力”,即指向地心的力。不仅如此,由于一切自由落体(不计空气阻力)尽管其质量各不相同,所受重力大小亦不同,而下坠的时间(从同一高度)却相等。牛顿由此得出重力应与物体的质量成正比。
牛顿到此仍不满足,他从地心引力(即地球对重物有指向地心的吸引力)推断其它天体也具有这种吸引力。他看出解决这个问题的线索是太阳系的行星绕日运动,换句话说,他认为应从开普勒的行星运动三定律中,寻找运动和力的关系。
开普勒定律告诉人们,太阳在行星运动轨道椭圆的一个焦点上,这恰恰说明太阳与行星之间具有相互吸引之力。从不同行星的轨道,可以推出这个力与行星和太阳中心的距离的平方成反比;由这关系又可计算出运动周期。计算结果恰好符合开普勒第三定律。
从牛顿的论证中,读者可以看出逻辑推理在科技文化发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。经验只能告诉我们一个个现象,是逻辑推理帮助我们把这一个个现象连系起来,上升为规律,使人类的认识向前推进。对此,牛顿本人是很清楚的,他在论证万有引力定律之前,首先建立了以下四个推理法则。
法则1:除了那些真实的、且足以说明有关现象的原因之外,无须再去寻求这自然界事物的其它原因。
法则2:为此,对于自然界中同一类之结果,应尽可能归之于同一种原因。
法则3:物体的某种属性,凡既不能增强,也不能减弱者,又为实验所能及的范围内的一切物体所具有,应视为所有物体的普遍属性。
法则4:在实验哲学中,必须把从各种现象中运用一般归纳而导出的命题,看作是完全正确的,或者是非常接近于正确的;即使可以想出与之相反的假说,但只要未出现足以使之更为正确的其它现象和出现例外之前,仍应如此对待。
牛顿正是应用一般归纳得出万有引力定律,又用演绎法,借助万有引力定律和运动定律,解释行星运动以外的现象:卫星(月球、土卫、木卫)运动、彗星运动、海洋潮汐等等。他还提出行星不是正球形,由于行星的自转,使行星有一点点“扁”,也就是说,极轴比赤道面的直径要小,这些都得到了观测的证实。在一个世纪后,万有引力被英国人卡文迪许(1731~1810)用扭摆实验所证实。此外,万有引力定律又引导天文学家发现了海王星、冥王星。
至此,我们看到了牛顿发现的全过程,这是科技文化史的一个伟大里程碑。它或许起始于牛顿坐在苹果树下,但其后的过程比这开始要重要得多。
一盏教堂吊灯的晃动——科学